一、產權人:福建廈門經貿集團有限公司。
二、租賃標的物基本情況
(一)標的物:廈門市思明區(qū)龍山南路109-113號7A-5單元85.34平方米房屋。
(二)承租房屋所在樓層為第七層,租賃面積85.34平方米(含公攤)。
(三)承租房屋現狀與位置以實地看樣為準,意向承租方自愿參與投標視為已對承租房屋的現狀完全知曉、了解,無異議。
(四)租賃用途:按規(guī)劃用途使用,僅限作為辦公場所使用,不得更改用途,不得作為違法之用途。
三、租賃期限
(一)租賃期限:自承租房屋交付之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止。
(二)租期含裝修免租期一個月,同等條件下原租戶優(yōu)先,但不享有免租期。
四、租金
(一)租金底價及遞增:第一至第二租賃年度月租金掛牌底價為50.00元/㎡,年租金底價為51,204.00元(大寫人民幣:伍萬壹仟貳佰零肆元整),第三租賃年度月租金在第二租賃年度月租金的基礎上增長5%。租金按月結算,先付后用,承租方應于《房屋租賃合同》簽訂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首月租金,其余期租金應在每個月的25日前將下個月租金匯入出租方指定賬戶。
(二)合同履約保證金為首年三個月月租金,水電押金為1,000.00元(大寫人民幣:壹仟元整)。
(三)競價保證金為12,801.00元(大寫人民幣:壹萬貳仟捌佰零壹元整),若中標單位未能履行競價投標承諾,出租方將不予退還競價保證金。中標單位繳交的競價保證金自動轉為合同履約保證金,未中標單位繳交的競價保證金于中標結果公示期滿后7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四)承租競價人須于2024年11月29日前將競價保證金匯入以下賬號(競價保證金付款人必須與承租競價人的名稱一致):
賬戶名稱:福建廈門經貿集團有限公司
賬號:407858368959
開戶行:中行廈門市分行營業(yè)部
五、承租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資信良好的境內企事業(yè)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三)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六、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條件
(一)承租方應嚴格履行《房屋租賃合同》。如承租方逾期支付房屋租金,每逾期一日,應當按日向出租方支付逾期支付租金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五日的,出租方可以采取停水、停電、停止電梯服務等措施直至承租方付清所欠租金,產生的損害后果由承租方承擔。逾期超過三十日的,出租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將承租方清退出租賃場所,并要求承租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二)承租方自行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件,守法經營,維護經營場所衛(wèi)生。
(三)租賃過程產生的各種稅費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各自承擔。因出租方屬于福建省屬國有企業(yè),若因突發(fā)公共事件或其他不可抗力情況導致租金的調整,應由出租方按照福建省國資委制定的相關政策執(zhí)行,出租方不依據除福建省國資委以外單位制定的相關政策對承租方實行租金調整,承租方對此不持異議。
(四)承租方在承租期間房屋內發(fā)生的所有用水、用電、空調、寬帶費用及其稅金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電費按當月供電局收費計算標準乘以承租方實際用電用量加分攤損耗合計計算,水費按當月水務部門收費計算標準乘以承租方實際用水量加分攤損耗合計計算。承租方必須在每月7日前全額繳交上月水電費給出租方。承租方應與房屋的物業(yè)管理公司簽訂物業(yè)管理協議,向物業(yè)管理公司繳交物業(yè)管理保證金,物業(yè)管理保證金為三個月物業(yè)管理費。承租房屋的物業(yè)管理費5元/平方米/月,由承租方直接向物業(yè)管理公司按期足額繳納物業(yè)管理費。如物業(yè)管理費發(fā)生變更的,承租方同意按照變更后的費用標準執(zhí)行。
(五)中標后,承租方應在收到出租方中標通知書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否則視為承租方未能履行競價投標承諾,出租方將不予退還競價保證金。租賃標的物的移交和交付時間由出租方確定,中標承租方對此無異議,出租方延遲交付租賃標的物不構成違約。承租方對租賃標的物只有使用權,不得改變用途。承租期間,承租方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可進行合同主體變更。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私自將租賃標的物轉租、分租、轉借、轉讓、合作、承包、分包的,視為承租方違約,出租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與經濟責任由承租方無條件承擔,給出租方造成損失的,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六)承租方不得改變房屋建筑結構,在對承租房屋進行裝修前,應當將裝修方案、消防設施分布圖紙和施工圖紙?zhí)峤怀鲎夥郊拔飿I(yè)管理公司審核,經出租方及物業(yè)管理公司審核同意后,并向物業(yè)管理公司繳交3000元裝修押金,方可入場施工。租賃區(qū)域內的消防設施設備承租方必須自行向相關部門報備且符合政府相關部門的消防要求,否則,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消防安全法律責任與經濟責任由承租方無條件承擔,給出租方造成損失的,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七)合同履行未滿一年,除守約方因違約事項行使解除權以及因政府原因導致出租方需解除合同外,出租方、承租方均不得單方提前終止合同,否則以違約處理。若出現違約情況,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與合同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相同數額的違約金。承租期內,合同履行滿一年后,若出租方或承租方單方面提前解除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雙方按實際租賃期限結算租金后,合同履約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
(八)租賃期限內,由于政府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因公益事項、地塊出讓、政府或國有部門開發(fā)、收儲、征收、征遷、土地劃撥等其他政府方面的需求)需要拆除(改造)(收回)承租房屋或土地,出租方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但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承租方,雙方按實際租賃期限結算租金、物業(yè)管理費、水電費等費用后,出租方將合同履約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給承租方,出租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賠償、補償等責任,所產生的賠償、補償、補助、獎勵等經濟性利益均屬于出租方,與承租方無關。
(九)租賃期屆滿或者合同提前解除的,承租方應于租期屆滿或者合同解除后五日返還承租房屋,承租房屋所有不可拆卸的裝飾、裝修均無償歸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擅自拆除破壞,否則出租方不予退還合同履約保證金。承租方逾期返還承租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應以日租金的200%向出租方支付逾期騰房租金,逾期超過十五日,出租方可以自行收回房屋,房屋內的所有物品視為遺棄物,出租方有權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丟棄處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以及出租方為此支出的處置費用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主張裝修、設施設備等損失。
七、競價方式:密封報價,價高者得,同等價格,原租戶享有優(yōu)先權(本次競價的加價幅度須是人民幣1元/㎡或其整數倍,否則視為無效報價)。若第一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則競價保證金不予退還,由第二中標候選人遞補為第一中標候選人,依次類推。若最高報價人為兩人或兩人以上,則最高報價人在限定時間內到指定現場進行競爭報價,未在限定時間內到指定現場進行競爭報價視為放棄競價權利,最終由價高者得。
八、公告期限及有效報價時間: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29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承租方,則公告期限以每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順延,直至有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或另行公告為止)。
承租競價書密封蓋章送至廈門市思明區(qū)龍山中路8號4層運營發(fā)展部。
九、聯系人:駱小姐;咨詢電話:0592-5197136。
附件:1.房屋租賃合同
2.物業(yè)服務管理協議
福建廈門經貿集團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1日